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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见成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量:

 渝中区制定出台《渝中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十条措施”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稳定实现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截止10月,全区有8192户、10450人获得低保,月发放低保金661.05万元,1—10月共发放6266.27万元。

二是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施特困供养,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全方位保障,现有特困人员365人(其中集中供养67人,分散供养298人),月发放39.88万元,1—10月共发放357.04万元。

三是基本医疗全面保障。将地中海贫血、慢性髓系白血病、尘肺病、儿童白血病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救助范围;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在本行政区域内区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扩大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截止10月底,困难群众集中资助参保共12966人,补助金额299.3万元;困难群众个人缴费参保事后补助1544人,补助金额35.0万元;医疗救助累计救助68341人次,扶贫济困669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161.55万元,扶贫济困基金120.59万元。

四是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重病住院、意外事件、入学困难以及其他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10月临时救助1856人次,金额757.85万元。

五是教育资助全面到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落实现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减免学费、免费爱心午餐等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教育需求。1—10月全区各学段各种项目共计资助学生3.968万人,资助金额3142.035万元。继续实施2019年“金秋助学”行动,资助困难家庭应届生66人,励志奖26人,金额57万元。

六是住房救助保障需求。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方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优先保障。10月,廉租住房保障惠及5557户,其中实物配租4257户,对1300户(1588人)发放租赁补贴37.61万元。积极开展渝中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工作,10月共对涉及11个街道的1377名低保A类家庭和临时救助家庭发放补贴6.76万元。

七是就业帮扶取得实效。为辖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不少于3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通过加强对辖区街道、社区的指导,引导困难群众增强主动就业意识,截至10月为312户低保家庭发放低保就业补贴131.66万元。加大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发力度,并对辖区困难群众进行托底安置,截至10月当年新增公益性岗位33个。通过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择业观念、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形式,切实发挥就业帮扶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辖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八是灾害救助保障有力。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强化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雷电、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后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发布雷电、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实施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对在辖区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拥挤踩踏、精神病人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等引起的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予以救助。2018至2019年度有效理赔28件,金额100万元。

九是结对帮扶到户到人。各街道发挥牵头作用,以党建为统领,吹响“结对哨”,主动对接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采取节日慰问、上门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为困难群众送上粽子、米油、慰问金及节日问候,对就业困难群众进行就业帮扶,扶志扶智。自端午节以来,32位区级领导、63个区级部门和11个街道的580人次处级干部,2311人次一般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共慰问帮扶困难群众1785人次,慰问物资折价23.36万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心坎上,为喜迎新中国七十华诞营造了良好氛围。

十是慈善关爱无微不至。区慈善会按照“安老扶孤、济困扶贫”宗旨,积极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抓好慈善冠名基金工作,依托“慈善爱心超市”定期为贫困群体发放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推进了慈善救助的经常化,较好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1—10月募集善款215.08万元,支出17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