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渝民规〔2025〕19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1-04 浏览量:次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00元。
三、调标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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