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者:胡强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量:次
重庆市阳光公益事业基金会本着以“弘扬慈善精神、发展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善社会公益体系,从成立至今,一直严格按照《慈善法》及《重庆市阳光公益事业基金会章程》执行相关公益事业。对符合我单位帮扶范围的救助者一直给予最大的帮助,全心全意做好每一件公益事业,如若不符合我单位救助领域及标准的群众,根据《慈善法》的要求,基金会无法从事相应的帮扶。
在此,请各位广大民众认真了解每个慈善组织的功能属性,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同属性或符合救助标准的公益慈善单位及政府单位寻求帮助。
特此公告!
重庆市阳光公益事业基金会
2024年5月8日